2025 年 6 月 17 日 下午 11:15

延迟退休政策落定,延迟多久?如何实施?


经过多轮讨论的延迟退休政策落定。

9 月 13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下称 「《决定》」)。根据 《决定》,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用 15 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 60 周岁延迟到 63 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 50 周岁、55 周岁,分别延迟至 55 周岁、58 周岁。

该 《决定》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70 多年来的首次调整。

9 月 13 日下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社会关切,体现自愿、弹性的原则,采取渐进的方式。」

据王晓萍介绍,《决定》 在方案设计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坚持小步调整,逐步到位。二是坚持弹性实施,自愿选择。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 3 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三是坚持分类推进,有序衔接。同步启动、差异化延迟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与现行退休年龄政策相衔接。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同配套。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保障各类劳动者基本权益,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莫荣研究员在撰文中表示,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人口形势发展需要,着眼长远,经过长期酝酿、充分研究、审慎决策作出的重大改革。延迟退休改革按照自愿、弹性原则,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诉求,让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工作和生活的退休方案。想早一些退休的职工,在满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等条件下,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继续工作的低龄老年人,也不用过早退出劳动力市场,可以选择继续工作。

一、可弹性提前或延后退休,最长不超过 3 年

近年来,延迟退休一直是热门话题。中国首次提出延迟退休是在 2013 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彼时的表述为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2023 年 2 月 21 日,国务院印发的 《「十四五」 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中将 「研究制定」 变成了 「实施」,明确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决定》 称,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王晓萍表示,坚持自愿、弹性,是这次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重要原则。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普遍反映,希望能够适当增加退休时间的选择权,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工作与生活。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定职工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 3 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也不超过 3 年。

王晓萍还补充说明如下内容:一是职工办理弹性提前退休时,应达到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二是职工弹性提前退休的年龄不能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男职工不能低于 60 周岁,女职工不能低于 55 周岁或 50 周岁;三是弹性退休制度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后,职工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一个刚性节点,拓展成为一个弹性区间,增加了自由选择空间。

「原来 50 周岁退休的是女工人,55 周岁退休的是女干部。目前多数地方主要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女性退休年龄,一般生产操作岗位按照 50 周岁执行、管理技术岗位按照 55 周岁执行。」 莫荣介绍,决定有一个小细节,就是将二者统一为女职工来表述,避免了身份争议,也顺应了当前社会环境变化。

临近退休的人员退休时间如何安排?莫荣表示,临近退休的人,只会延迟 1 个月或几个月,不会一下晚退休好几年。据其举例道,以男职工为例,1965 年 1 月至 4 月出生的,法定退休年龄提高 1 个月,即 60 周岁零 1 个月;1965 年 5 月至 8 月出生的,法定退休年龄提高 2 个月,即 60 周岁零 2 个月,以此类推。

(图片来源:《决定》 内容)

二、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提至 20 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 9 月 13 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作了调整,从目前的 15 年逐步提高至 20 年。

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办法突出了以下两个方面的政策:一是设立 5 年缓冲期。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从 2030 年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在 2025 年到 2029 年期间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仍为 15 年。主要考虑是,部分缴费年限 15 年左右的职工已经临近退休,设立 5 年缓冲期,可以减轻对他们的影响。 

二是采取渐进的方式。对于 2030 年后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 20 年,而是小步调整,每年提高 6 个月。这样便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提前做好参保安排。李忠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与退休年龄密切相关,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这样可以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图片来源:《决定》 内容)

《决定》 中还提出,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个人实际缴费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

三、延迟退休是世界性趋势

《决定》 表示,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原新认为,国家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同时也考虑了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劳动条件、就业环境的差异性,对部分特殊群体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对部分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职工适当降低退休年龄,也是对现有政策的延续。」 原新说,相信随着政策不断完善,职工权益将得到更好维护。

同时,《决定》 称,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

「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决定》 称,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决定》 表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另外,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延迟退休的渐进过程其实较长,美国从 2000 年开始,经过大约 20 年的时间,把退休年龄从当时的 65 岁提高到 67 岁。」 清华大学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陈秉正如是说。

从世界各国实施延迟退休政策来看,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世界性趋势。全国人大代表孙维表示,世界许多老龄化国家都在推动延迟退休。美国、德国提出将退休年龄从 65 岁延迟到 67 岁,新加坡提出将退休年龄从 62 岁延迟到 65 岁,英国提出将退休年龄从男 65 岁、女 60 岁统一延迟到 68 岁。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的日本,提出将退休年龄从 65 岁延迟到 70 岁。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五月花,作者:丁艳 (《财经》 研究员)、杨芮 (《财经》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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